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择优”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19年3月1日----2019年7月1日
三、聘用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
2、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民考汉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共2675个
第一类:学前教师476名
第一类:小学教师946名
第二类:初中教师866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88名
第五类:职业高中299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50米以上,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党员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35周岁及以下。
4、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民考汉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或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需提供小学至大学各阶段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学前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毕业生;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学前教育或师范类相近专业,符合《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或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小学基础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符合《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要求。
(3)初、高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符合《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要求。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无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在首个聘期内(三年)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3)高中阶段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六、政策与待遇
1、工资:研究生学历月收入9311元,年收入合计11.2万元;本科生学历月收入8053元,年收入合计9.7万元;大专生学历月收入7668元,年收入合计9.2万元。其中含财政补助缴纳的“五险一金”。
2、津贴:转正后,根据考核结果个人享受不同等级的年终绩效奖津贴2000元--8000元不等;参加工作年内享受综合治理奖1500元/年;转正后享受每年一次取暖费850元及第十三个月奖励性工资;分配至农村学校的教师根据交通距离远近享受连片生活补助金每年1800元至4320元不等,同时享受1200元至2400元不等的交通补助。
3、住房:正式录用教师在聘期内可享受教师周转房,入住期间免去缴纳燃气初装费、购置床费等,两人一套,研究生学历及夫妻同为新聘教师的享受一套住房。
4、交通:对分配至较远乡镇学校的教师,由教育局与公交公司达成购买服务协议,每日定时往返接送。
5、编制:分为自治区特岗编及市财政自聘编,根据具备岗位资格条件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可分别进入自治区特岗自主招聘或自聘范畴。
六、相关事项
1、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喀什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到地点:新疆喀什市盛世嘉园小区(喀什市火车站乘坐6、21、26路公交车转12路、18路公交车至喀什盛世嘉园小区步行即可到达;喀什飞机场乘坐机场大巴2路公交车转12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网上公告为准。
5、本《公告》由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98-2870322 QQ群:960690584
金 晶 联系电话:13909980780
黄文艳 联系电话:13565376160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喀什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