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临床专业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护理专业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工作经验丰富及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23-2024年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可只提供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实习期待遇参考同级别编制人员工资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