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在营
2017-12-08
1990-10-10至2040-10-09
91370302164201028Q
164201028
12000万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淄川区淄城路341号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比亚迪汽车销售;煤炭、保健食品、农副产品(不含种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洗涤化妆用品、金银珠宝、文体用品、针纺用品、日用百货、钢材、服装鞋帽、太阳能热水器、建材、消防器材、仓储货物堆放架、安防监控设备、二类医疗器械、训练健身器械销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家用电器、家具、计算机、通讯器材及配件销售、维修;中央空调安装维修;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仅限分支机构);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盐零售;开办果品市场;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儿童乐园管理服务;柜台租赁;普通货运;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货物搬运装卸;物业管理;车辆咨询服务;安装维修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介绍
山东新星集团成立于1990年9月17日,坐落于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先生的故乡、中国建陶之都——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创业之初只有七人,无资金、无场地、无现成业务、无运输车辆。在当家人魏心东同志的带领下,白手起家一路走来,始终秉承“团结奋斗、真抓实干、无怨无悔”的企业精神,“诚实守信、互惠共赢”的经营理念,“以人为本、严细新全”的管理理念,“与时俱进、创建百年”的企业愿景,以及“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企业责任,发展成为山东省重点企业集团。 集团经营业态主要包括六大板块:分销物流(有酒水、食品、洗化、白糖、煤炭、家电分销物流及23家驻外分公司。其中,茅台酒连续十二年全国销量第一);商品零售(有新星商厦,珠宝连锁店、超市连锁店、名酒专卖店、汽贸连锁店、家电连锁店、摩托连锁店);金融服务(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餐饮服务(星级酒店、休闲会所、便民早餐);专业市场和电子商务。拥有33家直属子公司,2600余处销售网点,员工7638人,销售网点遍布全省并辐射全国。集团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全国文明诚信企业、全国商业百强企业、全国5A级物流企业、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全国连锁百强企业、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中国酒类流通20年卓越贡献企业奖等荣誉称号,成为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示范企业,并被认定为国家级国民经济动员中心。集团党委三次被中共山东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新星“超市下乡”的典型经验,曾被编入电视连续剧《马向阳下乡记》,在央视一套黄金剧场播出,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2017年,集团被确定为全国2家党建标准化试点企业之一,集团下属单位新星商厦通过了淄博市首家全国绿色商场评审验收。公司地址
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