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存续
1996-01-23
1996-01-23至2046-01-22
913100007109210071
710921007
14000万美元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300号
一、在化学工业以及相关工业进行投资或再投资;二、如受巴斯夫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三、在中国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四、向公司投资者、巴斯夫附属公司提供有偿的顾问和协调服务;五、向非关联方提供在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环保,健康和安全领域内的咨询服务和业务支持;六、为巴斯夫投资企业的产品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投资者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七、在巴斯夫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投资者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八、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九、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为投资者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二、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巴斯夫及巴斯夫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十三、进口为巴斯夫投资企业、巴斯夫及巴斯夫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十四、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业务;十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十七、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八、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业务;十九、从事商品(特定商品除外)化工产品、食品(限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和食品添加剂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二十、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对境内关联公司的外汇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帐户集中管理境外关联公司外汇资金和境内关联公司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用于境外放款的外汇资金;二十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二十二、从事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介绍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缩写BASF是由以前的全名「Badische Anilin-und-Soda-Fabrik」(巴登苯胺苏打厂)而来,是一家德国的化工企业,也是世界最大的化工厂之一。 巴斯夫集团在欧洲、亚洲、南北美洲的41个国家拥有超过160家全资子公司或者合资公司。公司总部位于莱茵河畔的路德维希港,它是世界上工厂面积最大的化学产品基地。 2018年7月19日,《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巴斯夫位列112位公司地址
企业信息